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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民检察院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《习近平浙江足迹》专题学习会
6月24日,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举行《干在实处 勇立潮头——习近平浙江足迹》专题学习会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程曙明主持会议并讲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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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要求,全市检察机关要扎扎实实学好《习近平浙江足迹》,以回顾总书记在浙江的探索实践历程感悟精神伟力,激发奋进力量,为助推“两个先行”目标的实现依法能动履职,展现担当作为。
会议强调,学以增智,汲取强大精神力量,深刻认识学习《习近平浙江足迹》的重要意义,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,院领导班子带头学,通过“关键少数”带动“绝大多数”,并迅速掀起全院全员的学习热潮,确保学习成果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学以利民,擦亮司法为民底色,牢记习近平同志“群众利益无小事”“心无百姓莫为‘官’”的要求,切实维护好国家安全社会稳定,有效维护民生民利,坚持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真诚回应群众诉求,在依法能动履职中厚植为民情怀。学以致用,务求“知行合一”境界,掌握《习近平浙江足迹》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、观点和方法,结合数字检察建设、检察公益诉讼、护航“两个健康”等重点工作实际,找到打开新思路、解决新问题的“金钥匙”。学以修身,夯实检察发展根基,认真研读《习近平浙江足迹》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论述,通过坚持“走出去”办案、培育优秀检察文化、严守纪律底线等,加快打造变革型检察机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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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李佑喜、戴建华、谢剑、杨琦围绕学习主题,结合工作实际,作交流发言。
图片、编辑:鲁晓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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